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水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意义十分重大。
社会公众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为主体。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处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公众是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将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影响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是实现应急管理“无急可应,有急能应”最终目标的关键所在。
应急标语:
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
普及应急避险知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有备才无患,平安常相伴。
应急常识:
一.什么是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我国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的分级和预警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预警体系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四.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是在预警体系发布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城镇居民躲避灾难、临时性生活和暂时避险的场所。一般建设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平坦空旷地上,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体育运动场等;设有各类应急功能区,配套相应应急救助设备,储备应急物资。
五.紧急呼救
110报警电话:发现刑事、治安案(事)件以及危及公共与人身财产安全、工作学习与生活秩序的案(事)件时,及时报警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19火警报警电话: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120医疗急救求助电话:需要医疗急救服务时,可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
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纠纷,可以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稿源:红网湘潭县站 县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