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团结拼搏,攻坚克难,于2020年11月,成功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国字号”荣誉。正所谓“创城难,守城更难”,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品质,紧扣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三提一领”中“文明提质”的目标,探索构建深化文明城市提质的长效机制,特作如下发言:
随着文明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国省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要守住文明创建成果,实现“文明提质”的战略目标,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硬件设施仍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车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部分道路基础设施仍不完善、城区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洁仍有差距。二是市民素质仍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乱贴、乱扔、乱停、乱穿、乱吐、乱堆等不文明行为仍较常见。三是长效机制仍有待完善。领导机制、推进机制、宣传机制、保障机制、考评机制、督查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
1.着力完善文明城市建设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统领机构。坚持高位推进,建议将县创建办作为常设机构,配备专人,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文明城市深入创建,将“街长制”作为常态工作机制,延伸至城市管理的每一个角落,落实好文明提质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按照“事权统一、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好县、乡、村(社区)三级各部门的事项与权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要对当前市场化公司的运行效率进行全面的评估,建议根据城乡区域的划分,公开招标1至2家专业化公司,加大管理、监管和考评力度,切实将压力传导至一线,全面提升作业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完善日常督查、定期督查、县级领导重点督查等督查机制,推动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道路维护、垃圾收集转运、农贸市场提质、老旧小区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支出纳入财政常规预算,确保形成抓创建工作、抓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
2.着力提升对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各专项领域的整治力度。围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道路交通秩序、校园周边环境、城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各类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加大常态化、日?;危鸩叫纬沙ばе卫砘?。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针对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六乱”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在加大文明劝导力度和频率基础上,探索“以罚促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广大居民的行为,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三是探索出台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收费办法。建议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就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收费开展广泛调研、认真研究,就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形成共识,稳妥出台我县城市环境保洁收费办法。
3.着力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宣传教育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县内主要媒体要把文明城市建设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对突出问题和不文明、不作为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媒体监督成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一把“利刃”。二是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群众参与。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激发广大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培养“莲乡”情怀,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我县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志愿服务等活动。打造和培育志愿服务品牌,树立优秀志愿服务典型,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中来。三是进一步做好优秀县域文化的传承。城市建设要与红色文化、湖湘文化、白石文化等县域优秀文化进行有机融合,重点打造好彭德怀纪念馆、周小舟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进乌石军旅小镇建设,让红色更红、更专,让文化来潜移默化地提升全民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城市的软实力。
4.着力把握文明城市建设的督查考核导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了解实际情况,聚焦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的督导处理,按照“有办法、有进度、有效果”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举措,有力促进相关问题的处理解决力度,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坚持结果导向。坚持奖优罚劣,将中央、省、市复检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针对每一次复检考评的加分点和扣分点,逐一分析原因,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三是坚持群众导向。认真落实“创建为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以群众所需和满意度作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